【枉為人父】與小三同居樓上懶理女兒看見親熱 丈夫1句回應令妻子心寒
發布時間: 2023/05/22 17:55
台灣一名人妻控告,指任補習老師的老公阿政(化名)偷食班導師,及後更搬離住所,荒唐的是與丈夫與小三同居樓上,妻子擔心女兒會看到,問他「女兒看到爸爸跟別的女人一起進進出出,她會什麼想法?」而阿政反駁「那應該就是妳的問題啊。怎麼讓女兒接受到這樣的訊息」讓妻子非常傷心。最後阿政還賣掉原本的住處,讓母女無家可歸,妻子向丈夫和小三求償100萬(約25萬港元),新北地院審理,認為兩人侵害配偶權屬實,應連帶賠償40萬元新台幣(約10.2萬港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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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丈夫阿政愛情長跑13年,結婚6年,兩人育有一女,阿政突然在去年5月3日晚上,向她坦承已外遇半年,隔月還搬到同一棟大廈的樓上與小三同居,妻子發訊息予丈夫「我不想看到你跟她在一起出現啊…你為什麼不留一條退路給我跟女兒,讓我們住在這裡」、「你可不可以去問問別人,誰要跟自己的老公、跟小三住在一個同一個大樓?」、「她(女兒)看到爸爸跟別的女人一起進進出出,她會什麼想法?」
豈料丈夫的說話令人更心寒,表示「為什麼妳要讓女兒看到我跟她進進出出啊」、「不能說是爸爸的朋友喔?」、「那應該就是妳的問題啊。怎麼讓女兒接受到這樣的訊息,是我們自己要怎麼去跟她溝通」、「妳叫我搬走,我爸媽的感覺是什麼?」,這些回應讓正宮傷心不已,後來丈夫更決絕地將房子賣掉,兩母女要另找租屋處棲身,身心因此大受打擊,只能控告向阿政和小三求償100萬元。
審理案件的時候,阿政和小三都辯稱彼此只是同事,因小三家中燈泡和水管故障,他才出入她在樓上的租屋處,兩人並沒有同居。
但法官查看妻子提供的證據,發現阿政曾在小學同學群組裡承認外遇,表示「我跟她的開始完全不合理,我們彼此都有婚姻,我們都有各自的問題,只是這幾個月過去了,可以說是認識對方之後,我跟她彼此確定,就是一定要跟對方在一起了,因此她已經在今年4月離婚了」,
雖沒指名小三,但小三也確實在4月時離婚了,既然兩人深夜共處一室、同進同出,且認定要彼此相守,已侵害正宮配偶權,應連帶賠償40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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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︰王明芳